來源:暫無 發布時間:2018-03-15點擊次數:載入中...
? ? ? ?人事代理制是一種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機構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要求,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委托代理有關人事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下面捷聘為您講述什么是人事代理制?以及它的具體情況。
一、人事代理制的特點
1.法制化
人事代理制必須經過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授權,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承辦。人事代理單位和委托單位有嚴格的合同約束,有明確的權利、責任、義務保證,以人事政策法規定為依據。其代理行為具有行政效力。
2.系統化
人事代理業務擴展到人事管理的每個環節,從宏觀的機構設置與方案、人事規劃與診斷,到具體的人員招聘與檔案管理,社會保險與職稱評審(考試),各種相關人事管理業務與政策咨詢等。人才服務機構已從單項服務向全面的設計與服務擴展,逐步走向系統化。
3.社會化
人事代理的范圍和服務領域具有普遍性和市場化特點,無論何種制形式的用人單位或個人都可委托人事代理機構代理人事業務。
4.專業化
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具有較強的人事代理業務職能。人事代理機構應有一支專業化的干部隊伍,從事人事代理的工作人員應精通人事政策,具有豐富的人事管理知識和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人事代理制的服務對象
人事代理制主要分為二大類,一大類是指定的人事代理對象:包括在我國合法注冊的"三資"企業,無人事主管部門的鄉鎮企業、股份制 企業、民營企業、民辦學校、民辦醫院、合伙制事務所、民辦科研單位及符合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文件精神的流動人員。 另一類委托人事代理的對象:各級政府所轄機關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有關人員。
三、人事代理制的服務內容
人事代理機構為委托人事代理單位和個人提供下列各項服務:
1、負責人事檔案材料管理和轉遞;
2、負責行政人事關系、工資關系的接轉和工齡計算事宜;
3、核定檔案工資,協助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手續;
4、負責按程序評定、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工作;
5、負責辦理出國(出境)政審手續;
6、負責黨團組織關系的接轉和管理;
7、根據需要按戶糧關系管理有關規定代管理戶糧關系;
8、協助人事代理單位研究制訂人才發展規劃,幫助招聘、引進人才及人才測評;
9、負責人事代理人員有關人事業務的合同鑒證工作,監督合同的執行;
10、根據有關政策,辦理代理單位和委托個人提出的其它人事方面的業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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